在英国,教育分为五个阶段:幼儿、小学、中学、继续教育(FE)和高等教育(HE)。所有5岁(北爱尔兰为4岁)至16岁的儿童都要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包括非高级教育,可以在继续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学院和高等教育机构(HEI)学习。第五阶段,高等教育,是超越高考水平及其同等水平的学习,对于大多数全日制学生来说在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学院学习。
EYFS简介
(EYFSP)是对每个儿童在5岁学年结束时的发展和学习成绩的法定评估。
Early Years Education 幼儿教育
自2010年9月起,英格兰所有3岁和4岁的孩子都有权享受每年38周,每周15小时的免费托儿所教育。早期教育包括公立幼儿园、小学的托儿所、接待班,以及公立部门以外的环境,如志愿学前班、私人经营的托儿所或儿童看护。近年来,早期教育和儿童保育有了很大的发展。《2002年教育法》扩展了英格兰国家课程,包括2000年9月首次推出的基础阶段,涵盖了从3岁到5岁接待年结束的儿童教育。早年基础阶段(EYFS)于2008年9月生效,这是一个单一的监管和质量框架,为所有注册早期教育机构的儿童提供从出生到5岁学年的学习、发展和关怀。
在威尔士,儿童有权在其三岁生日后的一个学期获得免费的非全日制学位,直到他们进入法定教育。这些地方可以是公立学校,也可以是非公立机构,如志愿游戏小组、私人托儿所或经批准提供教育的儿童保育员。基础阶段是为3至7岁儿童提供的全面发展课程,以满足儿童个人发展阶段的需要。基础阶段框架的法定推广工作于2008年9月开始,这一过程在2011/12学年完成。
在苏格兰,教育通常从学前班开始。地方当局有责任为每个儿童确保在其三岁生日后的学期开始时提供非全日制资助名额。学前教育可以由地方当局的中心提供,也可以由私营和志愿机构根据合作安排提供。在苏格兰,对于那些在3岁生日后的学年开始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早期教育被称为学前教育,直到该学年结束(注:根据儿童满3岁的时间,一些儿童可能只接受一学年的部分学前教育(例如一个学期),而其他儿童可能接受一学年的学前教育)。 所有儿童都有权在他们有资格和预计开始上小学之前的一学年接受一整学年的学前教育。
北爱尔兰行政部门的政府方案中的承诺是 "确保每个希望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至少有一年的学前教育"。法定幼儿园和单位以及参与学前教育扩展计划(PSEEP)的自愿者和私人机构都有资助的学前教育名额。 志愿/私营机构的名额是非全日制的,而在法定托儿所部门,则提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名额。 学前教育是为进入小学一年级之前的儿童设计的。考虑到北爱尔兰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这意味着儿童在进入学前教育最后一年的9月,年龄在3岁2个月到4岁2个月之间。 该计划包含了一些旨在促进在所有环境中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的特点,包括所有参与学前教育的人共同使用的课程。
Primary 小学
小学阶段包括三个年龄段:托儿所(5岁以下)、婴儿(5岁至7岁或8岁)和初中(11岁或12岁以下)(关键阶段2)。
(关键阶段1)和初级(至11或12岁)(关键阶段2),但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通常没有婴儿和初级学校的区别。在威尔士,虽然学校的类型相同,但基础阶段将以前被称为国家课程的早期阶段(从3岁到5岁)和关键阶段1(从5岁到7岁)合并在一起,为3至7岁的儿童创造一个教育阶段。在英格兰,小学一般为4-11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一些小学可能会有一个附属的托儿所或儿童中心,以满足更年轻的儿童。大多数公共部门的小学都是男女生混合上课的。通常在11岁(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或12岁(在苏格兰)时直接转入中学,但在英格兰,一些儿童通过为8至14岁之间的不同年龄段提供服务的中学进行过渡。根据不同的年龄段,中学被划分为小学或中学。
小学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在所有学生中实现基本的识字和算术,以及建立科学、数学和其他科目的基础。英格兰和北爱尔兰的儿童在第一关键阶段和第二关键阶段结束时接受评估。在威尔士,所有在基础阶段和第二关键阶段最后一年的学习者都必须通过教师评估进行评估。
Secondary 中学
在英格兰,一个地区的公立中学教育可能由不同类型的学校组合而成,这种模式反映了历史情况和地方当局采取的政策。综合学校主要是在不考虑能力或才能的情况下招收学生,并满足一个街区所有儿童的需求,但在一些地区,综合学校与其他类型的学校并存,例如,文法学校。在英格兰运营的学院,是由政府资助的独立学校。学院受益于更大的自由,以帮助创新和提高标准。这些自由包括不受地方当局的控制,能够为员工制定自己的薪酬和条件,自由地提供课程,并能够改变学期和上学时间的长度。学院计划于2000年3月首次推出,目的是为了取代表现不佳的学校。学院由外部赞助者建立和推动,以实现教育绩效的转变。通过2010年《学院法案》的立法,学院计划得到了扩展。这使得所有公立小学、中学和特殊学校都能申请成为学院。早期的重点是被Ofsted评为优秀的学校,这些新学院中的第一所于2010年9月开业。这些学校没有赞助人,而是要与表现不佳的学校合作,帮助提高标准。
在威尔士,中学招收11岁的学生,直到法定入学年龄及以后。
苏格兰的教育当局中学具有综合性质,提供六年的中学教育;但是,在偏远地区有几所两年制和四年制中学。
在北爱尔兰,小学后教育包括5年的义务教育,如果学生希望留在学校继续学习GCSE/2级之后的课程到3级,还需要两年时间。 部委的政策是,转学应以非学术标准为基础,但在法律上,小学后学校仍可根据学术成绩录取学生。
在这个教育阶段结束时,学生通常会参加一系列的外部考试。最常见的是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GCSE(普通中等教育证书)和苏格兰的标准等级,但也有一系列其他资格证书。在苏格兰,学生们学习国家资格(NQ)标准等级(两年的课程,在中学四年级结束时进行考试)和NQ高级等级,这需要至少再接受一年的中学教育。从1999/2000年起,苏格兰引入了更多新的NQ,以使苏格兰的考试系统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NQ包括中级1和2,主要是为中学五年级和六年级的考生设计的,然而,在一些学校,这些NQ被用作标准等级的替代。
FurtherEducation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在一般意义上可用于涵盖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所有非高级课程。它是义务教育之后的教育(除了在中学接受的教育之外),与大学提供的教育(高等教育)不同。它可以是任何级别的教育,从基本技能培训到高等职业教育,如城市和行业协会或基础学位。
通常会对FE和高等教育(HE)进行区分。高等教育是比中学水平更高的教育。这通常由不同的机构提供,如大学。因此,英国的FE包括16岁以上的人的教育,通常不包括大学。它主要在FE学院、基于工作的学习以及成人和社区学习机构中教授。这包括类似于学校教授的16岁以后的课程,以及类似于高等教育(HE)学院(也教授学位级别的课程)和一些大学教授的副学位课程。
英格兰被认为是FE部门的一部分的学院包括普通FE(GFE)和高等教育学院、六年级学院、专业学院(主要是农业和园艺学院以及戏剧和舞蹈学院)以及成人教育学院。
(GFE)和大专院校、六年制学院、专科院校(主要是农业和园艺学院以及戏剧和舞蹈学院)以及成人教育学院。
此外,学校部门也可以提供FE课程,包括在六年级(16-19岁)学校,或者更常见的是在中学的六年级。
在英格兰,继续教育通常被视为构成更广泛的学习和技能部门的一部分,与工作场所教育、监狱教育和其他类型的非学校、非大学教育和培训一起。自2009年6月起,该部门由新成立的商业、创新和技能部负责监督,尽管有些部分(如14-19岁的教育和培训)属于教育部的职权范围。
HigherEducation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被定义为标准高于高考水平、SCE/国家资格证书的高等级、GNVQ/NVQ三级或Edexcel(以前的BTEC)或SQA国家证书/文凭的课程。高等教育课程有三个主要级别。
(i) 授予更高学位、文凭和证书的研究生课程
(包括博士、硕士(研究型和授课型)、研究生文凭和证书以及研究生教育证书(PGCE)和专业资格),这些课程通常要求以第一学位作为入学资格。
(ii) 本科课程包括第一学位(荣誉学位和普通学位)、具有合格教师资格的第一学位、强化第一学位、与文凭同时获得的第一学位,以及插班第一学位(通常是医学、牙医学或兽医学的第一学位学生中断学业,完成为期一年的相关主题的高级研究课程)。
(iii)其他本科课程,包括所有其他高等教育课程,例如SVQ或NVQ:5级、文凭(文凭和学位持有人的HNC/D级)、HND(或同等学历)、HNC(或同等学历)和SVQ或NVQ:4级以及高等教育文凭。
由于1992年的《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前理工学院和其他一些高等教育机构在1992/93年被指定为大学。学生通常在高等院校学习高等教育课程,但也有一些学生在FE学院学习。
本文译自英国政府网站PDF文件:Education System in UK,中文译文版权归我司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